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办理指南 一、设定依据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56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曲人社〔2017〕147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曲人社办〔2018〕8号)
二、申请条件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身份;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由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规定办理和核发的证书,不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办理材料 (一)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机构指定开户行的职工本人银行卡帐号复印件一份; (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近期小一寸证件照2张; (四)《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表(2018年版)》一式两份。
四、补贴标准 (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1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二)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1500元技能提升补贴; (三)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四)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部分职业补贴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54号)属于急缺紧需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30%;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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