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规范妇幼保健员的专业能力建设和管理,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授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进行妇幼保健员培训考核工作。
经人才中心考核合格取得“妇幼保健员”证书的人员可以视为具备从事妇幼健康服务的相关岗位技能,参加“妇幼保健员”培训也可作为医疗机构等具备护士或同等职业资格的人员在从事妇幼健康服务岗位前的培训任务,取得相应证书可以作为岗前培训合格的证明,以促进妇幼健康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一、妇幼保健员报名对象: 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医院儿科医师及护士等、社区妇幼保健人员、早教、家政、育婴等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妇幼保健相关机构从业人员、有意愿从事妇幼保健及新生儿护理人员、相关专业在校生等。
二、妇幼保健员培训内容: 初级培训方式及学时:线上培训,理论60学时、技能140学时。
理论培训目标:掌握妇幼保健工作的职业道德、妇幼保健基本知识、医学护理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妇幼健康教育的基础知识。 技能培训目标:掌握小儿生长发育监测、婴幼儿喂养、婴幼儿护理、计划免疫与预防接种、乳房护理、孕期监护、青春期健康教育、妊娠期健康教育、产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工作的水平。
中级培训方式及学时:线上培训,理论40学时,技能60学时。 理论培训目标:掌握妇幼保健工作的职业道德、妇幼保健基本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妇幼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及管理工作等知识。 技能培训目标:掌握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妇幼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及管理等工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工作的水平。
高级培训方式及学时:线上培训,理论50学时、技能50学时。 理论培训要求:掌握妇幼保健工作的职业道德、妇幼保健基本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妇幼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及管理、妇幼卫生信息调查等知识。 技能培训要求:掌握儿童眼、耳、口保健、儿童常见病护理、乳房自检、陪伴分娩、产褥期妇女健康教育等工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工作的水平。
三、妇幼保健员的就业方向:
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社会机构--月子中心、家政服务、幼儿园、婴幼儿培训机构、妇幼保健员培训中心、医疗服务和托育机构等。 妇幼保健员培训合格证书由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联合盖章、颁证,永久有效。该证书具有三大特点:
1、权威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联合颁发,官方档案备案,全国统一编号。 2、专业性:雄厚的教学资源,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提高教学品质,打造更专业的“您”。 3、实用性:行业认可,联网可查,全国通用。
四、培训鉴定时间 妇幼保健员(初级/中级/高级):统考 (正在报名中)
五、报考条件 妇幼保健员初级报考条件:
1、经本项目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妇幼保健员中级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项目初级技能合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项目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或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
妇幼保健员高级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项目中级技能合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项目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或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
六、考试形式和时间 全国统一采用线上机考方式;满分为100 分,60分以上视为考试合格。每年拟举行2-4次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彩色)、各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各一份、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四张(1张需要扫描版),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我单位,不接收现场报名。
温馨提示:预报名妇幼保健员的考生,点击在线报名填写提交申请,负责报名的老师会第一时间跟您联系,告知您详细条件审核情况和报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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